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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靜雯 哭的故事 當曲飛先生邀請我寫「藝壇隨筆錄」時,申明無用寫得太嚴肅,可以輕鬆一點、率性一點,我膽粗粗就答允了。現下回想,實在有點後悔…… 我得承認,我是好怕讓人知道我會哭,若然讓人看見我哭就更加不好了,彷彿那是一種罪!誠屬不幸。但更不幸的是,我是容易哭的! 可是我哭了!但我不會把這次哭的「罪行」歸咎於演員,辛偉強演得恰如其分,沒有煽情。而當我放下包袱退一步想,的而且確《藝術》是一個「好看」的劇目。好了,我要說的清楚不過,那一行淚不能代表甚麼,不過一種官能反應而已。 再前陣子,看韋史密夫(Will Smith)主演的《尋找快樂的故事》(The Pursuit Of Happyness),到片尾時我又哭了。當我一邊沈緬於這齣感人電影的同時,我知道我正在享受這齣電影的移情作用(empathy),但我樂在其中。一來是韋史密夫演得實在好,二來是故事主角基斯(Chris Gardner)擁有貼近生活的實感和立體感(沒能付車資時一樣會賴帳、為了找緊一個機會亦會砌詞說謊),三來是這個白手起家的真實故事貫串全片的真誠。凡此種種,讓我安於沉醉在這個既真實其實並不真實的虛擬空間,然後全心全意地感動或被感動。這是一齣簡單直接的勵志電影,唯一使我間歇地抽離的是那幀突然在畫面內掩映的美國國旗! 我並不抗拒移情的藝術,移得好的話,連淚珠兒都可以由「罪行」轉化為「藝術」。可是有些作品,看後令人咬牙切齒,到最後把移情的效用全盤消解。 曾經一口氣通宵讀完余華的《兄弟》(上),不是自願的只是實在放不下書,小說極之有追看性但同樣極之操控,看過小說的友人早已預警:請備紙巾!結果非常準確,我崩潰地哭個死去活來,第二朝醒來後眼腫頭痛!這是一次毫無美感可言的痛哭「罪行」,徹徹底底地「消費」小說中肆無忌憚的悲慘、煽情、荒誕,和剝削的嘲諷。懷念作者的前作《我能否相信自己》和《現實一種》。 我得坦白招供,我是看《義犬報恩》大結局、《再見螢火蟲》、《東京勿語》、《遇上1941的女孩》、《The Bicycle Thief》、《The Joy Luck Club》(小說)、《36 Children》等等……都會有不同程度的哭的情況。故此,問題可能不在於作品本身,問題其實在我作為接收者的身上。而為了掩飾我這個哭的「罪行」,我會極力保持冷靜。 但總有一些作品,它教我無由觸動,而沒有掉下半滴淚珠,那就是片長七小時半的《撒旦探戈》,至今我看過最好的電影。 (完) |